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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香型

醬香型
醬香型又稱為茅香型,以貴州茅臺酒、四川郎酒為代表。這類香型的白酒香氣香而不艷,低而不淡,醇香幽雅,不濃不猛,回味悠長,倒入杯中過夜香氣久留不散,且空杯比實杯還香,令人回味無窮。醬香型白酒是由醬香酒、窖底香酒和醇甜酒等勾兌而成的。所謂醬香是指酒品具有類似醬食品的香氣,醬香型酒香氣的組成成分極為複雜,至今未有定論,但普遍認為醬香是由高沸點的酸性物質與低沸點的醇類組成的複合香氣。

濃香型
濃香型又稱瀘香型,以四川瀘州老窖特麯為代表。濃香型的酒具有芳香濃郁,綿柔甘洌,香味協調,入口甜,落口綿,尾勁餘長等特點,這也是判斷濃香型白酒酒質優劣的主要依據。構成濃香型酒典型風格的主體是乙酸乙酯,這種成分含香量較高且香氣突出。濃香型白酒的品種和產量均屬全國大麯酒之首,中國名酒中,瀘州老窖特麯、劍南春、洋河大麯、古井貢酒、五糧液都是濃香型白酒中的優秀代表。

清香型
清香型又稱汾香型,以山西杏花村汾酒為主要代表。清香型白酒酒氣清香醇正,口味甘爽協調,酒味純正綿軟。酒體組成的主體是乙酸乙酯和乳酸乙酯,兩者結合成為該酒主體香氣,其特點是清、爽、醇、淨。清香型風格基本代表了我國白乾酒類的基本香型特徵。

鳳香型
鳳香型以陝西鳳翔縣西鳳酒為代表。

米香型
米香型酒指以桂林三花酒為代表的一類小麯米液,是中國歷史悠久的傳統酒種。米香型酒香氣清柔,幽雅純淨,入口柔綿,回味怡暢,給人以樸實純正的美感。米香型酒的香氣組成是乳酸乙酯含量大於乙酸乙酯,高級醇含量也較多,共同形成它的主體香。這類酒的代表有桂林三花酒、全州湘山酒、廣東長東燒等小麯米酒。

其他香型
其他香型,通常又稱為複香型,即兼有兩種以上主體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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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酒清酒和果酒

燒酒(Soju)是一種源於韓國的酒精飲料。主要的原料是大米,通常還配以小麥、大麥或者甘薯等。韓國燒酒顏色透明,酒精度數一般在40-90之間不等。現今已知最早釀造於1300年前後。

燒酒在日本叫做shochu.燒酒經常被誤認為是米酒,韓語里叫做cheongju,和日本的清酒是同一個字。

1965年,為了緩解糧食短缺,韓國政府禁止釀造燒酒,從那時起,燒酒主要的製造方法變成了用水稀釋酒精並加入香料。今天大量的廉價燒酒還是用這種方法製造出來的。政府規定稀釋燒酒的度數不得超過35度。

由於燒酒相對於其他酒類低廉的價格,它已經成為韓國最普通的酒精飲品,2004年韓國韓國人消耗了超過三百萬瓶燒酒。近年來,啤酒、威士忌、葡萄酒消費比例也逐漸增加。

除了大工業生產的品牌,有幾個地區仍然用比較傳統的方法生產燒酒,其中最著名是安東市。

具有80年歷史的真露,在韓國燒酒業的地位可以和茅臺酒在中國的地位媲美,這種酒精度數為22度的燒酒,佔據着韓國燒酒市場54%的份額,年均營業利潤達到1000億韓元。

如若追根溯源,真露正宗的身份應該是起源於中國元代的燒酎,一般認為是在公元1300年高麗後期傳入朝鮮半島的。燒酎即燒酒,「酎」的本意是指糧食經過三次蒸餾,如同接露水一樣得成的酒,因此也叫「露酒」。燒酎在韓國歷史上長期被列為奢侈的高級酒,民間禁止製造,甚至被朝鮮皇室引為藥方。

直到日本佔領時期,燒酎才開始大眾化。1916年,韓國全國已經有28404個燒酎釀造場。

1924年,張學燁在平南龍岡創立真泉釀造商會,並正式創立真露公司。1953年公司遷至漢城。

80年來,在當時設立的生產企業中,直到現在,始終如一保證着最高的口位和最高權威、並且連續保持了30年韓國國內市場第一位記錄的只有真露, 真露因此被韓國人譽為正統國民酒的代表。

真露從1968年第一次出口越南後,如今,已銷往80多個國家,其中,在日本燒酒市場上,連續四年銷售量排名第一。真露燒酒也以其優良的信譽及品質保證,為人類的飲酒文化作着不懈的努力,受到世界人們的廣泛青睞,連續三年在酒類雜誌《國際酒飲料》(DRINK INTERNATIONAL)中被評為世界蒸餾酒界銷量最大的酒。


清酒,日本稱為日本酒,英語稱為Sake,是用大米釀製的一種糧食酒,製作方法和中國的糯米酒相似,先用熟米飯制曲,再加米飯和水發酵,不過日本清酒比中國的糯米酒度數高,但比不上蒸餾酒,最高可達到18%。

清酒一般根據釀製方法不同分為四種:

米酒 純粹用蒸熟的米飯釀製的清酒。
本釀酒 在米酒中加入少量蒸餾酒。
吟釀酒 是用米粉釀製的酒。
大吟釀酒 是用最細的米粉釀製的酒
普通酒
喝酒是日本男人正常的生活方式,幾乎每天都喝。日本人喝清酒也和中國人喝酒方式相似,用小盅燙熱喝,不過現在年輕一代喜歡用大杯摻涼水喝。新一代中產階級更流行喝法國白蘭地和中國「燒酹」(日語發音為Shochu,即中國白酒),日本已經成為法國白蘭地在海外的最大市場,中國香港地區和大陸正在迎頭趕上。



果酒是用水果釀造的酒,是人類最早學會釀造的酒,早在6000年前蘇美爾人和古埃及人已經會釀造葡萄酒了。自然界中的單糖大部分存在於各種水果之中,主要為葡萄糖和果糖,水果中的糖在合適的溫度和濕度條件下,就可以被自然界中存在的微生物發酵產生酒精,早在幾萬年以前,人類已經會貯存食物,採集貯存的水果,經一段時間後,就會自然產生酒精,尤其在濕度較高的歐洲,對酒精比較敏感的孕婦吃了這種水果可能會流產,經過幾萬年的自然選擇,歐洲的白種人對酒精都有了一定的抵抗力,大部分人喝酒臉不變色;而在亞洲因為冬季氣候寒冷又乾燥,水果不容易發酵,缺乏這種自然選擇的機會,因此黃種人酒精過敏的比例較高,大部分人喝酒都會臉紅,尤其是從未接觸過酒精的印地安人,有一種說法認為印地安民族是毀於白種人帶去的酒和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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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

烈酒就是高濃度的烈性酒。由於制酒發酵過程中產生的濃的乙醇溶液可以將酵母殺死,無法繼續發酵,所以經發酵釀造的酒類含乙醇濃度最高只能達10%— 15%。但酒精的沸點是78.2℃,經加熱使溫度超過酒精沸點而不到水的沸點,酒精蒸汽逸出,再經冷凝可得到80%—90%以上濃度的乙醇溶液,經勾兌可製造高濃度的烈性酒。所以烈酒也叫蒸餾酒,由於蒸餾過程中提取的餾分不同,有時分為「頭曲」「二曲」或「二鍋頭」等。

威士忌(蘇格蘭與加拿大產的威士忌拼法為Whisky,而美國與愛爾蘭產的威士忌在拼字上稍有不同,是Whiskey)是一種只用穀物做為原料、含酒精的飲料,屬於蒸餾酒類。


廣義解釋,威士忌是所有以穀物為原料所製造出來的蒸餾酒之通稱。雖然在傳統觀念上,許多人都認為威士忌是以大麥為原料製造,但實際上卻不是如此。這樣的情況有點類似白蘭地,雖然許多人都認為只有以葡萄為原料所製造出來的蒸餾酒才叫白蘭地,但事實上,白蘭地這名詞泛指所有以水果為原料所製造出來的蒸餾酒。

威士忌這名詞本身的定義並不是非常地嚴謹,除了只能使用穀物(Cereals/Grains)作為原料這個較為明確的規則外,有時剛蒸餾完畢還處於新酒狀態的威士忌,本身特性其實與其他的中性烈酒(Neutral Spirits,如伏特加、白色蘭姆酒)差異並不大。幾乎所有種類的威士忌都需要在橡木桶中陳年一定時間之後才能裝瓶出售,因此我們可以把陳年這道手續列為製造威士忌酒的必要過程。除此之外,要能在蒸餾的過程之中保留下穀物的原味,以便能和純穀物製造且經過過濾處理的伏特加酒或西洋穀物酒(例如 Everclear)區別,是威士忌另一個較為明確的定義性要求。

除了上面兩個重點以外,威士忌這個酒種並沒有很明確的分類邊界可以明確定義。相比之下,一些比較細目的威士忌分類反而擁有非常嚴謹的定義甚至分類法規,是個很有趣的現象。
威士忌這名稱當初是源自於蓋爾語裡的uisge beatha 這個字(意指「生命之水」,拉丁文裡稱為aqua vitae)。所謂的「生命之水」一開始其實是指酒精這種物質本身,早期的人類在剛發現蒸餾術時,並不是非常瞭解這種新技術本身的原理,因此他們誤以為酒精是種從穀物(或是穀物溶水形成的麥汁在發酵後的產物:啤酒)裡面提煉出來的精髓,一如人的身體裡面藏有靈魂、靈魂是生命的精髓。因此,經過蒸餾之後產生、中文裡稱為「烈酒」的這種酒類,會在西方被稱為「靈魂」(Spirits)是其來有自。

威士忌、靈魂(烈酒)、生命之水乃至於如白蘭地(法文古名Eau-de-vie)、伏特加、阿克瓦維特(Akvavit)等跟蒸餾有關的名詞,背後其實都有相關的語源。從這點不難理解威士忌其實是經過非常長的時間、在非常廣泛的區域裡逐漸演變而成的一種酒,它在不同地區會有不同的稱呼,縱使同樣的一個稱呼也可能在不同地區代表不同的意義,而非一個很明確的分類。但為了方便理解,人們通常只會稱呼以穀物這類農產品為原料製造出的烈酒叫威士忌。

依照生產地區、使用原料或製造方式的不同,威士忌也分為很多種類。有些種類的威士忌針對原料、製造過程與生產地點擁有很明確的定義,乃至於制訂國家標準來規範之(例如蘇格蘭威士忌、波本威士忌),但有些種類的威士忌卻只是一種通稱或慣稱而已。世界上常見的威士忌種類有以下幾種:

美國威士忌
波本威士忌
加拿大威士忌
愛爾蘭威士忌
日本威士忌
蘇格蘭威士忌

波本威士忌(Bourbon Whiskey)是多種美式威士忌裡的一種,使用比例佔總原料51%到80%的玉米作為原料(通常是70%,至於其他的原料則包括小麥、裸麥或其他穀物),蒸餾後酒精度不超過160度(Proof,相當於華氏60度的溫度下,容量酒精度數字的兩倍,也就是80% ABV),只能使用全新的美國白橡木桶陳年至少兩年,

波本威士忌的名稱源自於美國肯塔基州波本郡(Bourbon County),這個郡的名稱則源於法國的波旁王朝,因此是個法文字。1964年時,美國國會特別通過立法嚴格制定了波本威士忌的製造標準,並且規定僅有在美國境內製造的此類威士忌才有資格冠上波本威士忌之名。雖然在美國各地都有波本威士忌的生產,但主要的產地還是以肯塔基州為主。

酸醪(Sour mash)是一種由蘇格蘭的化學家詹姆士·克羅(James C. Crow)發明的改良式波本製造手法,其原理跟酸麵包(Sourdough)類似,在威士忌的製造原料正在進行發酵階段時加入一些已經去除酒精成分的啤酒(啤酒本身就是一種已發酵的酒醪)。這種製造方式所產生的酸性物質能有效抑制威士忌在製造過程中的細菌成長,減少威士忌被污染的可能,事實上,今日的波本威士忌早已全部改採酸醪方式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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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威士忌(Canadian Whisky),是一種只在加拿大製造的清淡威士忌。原料上,雖然加拿大威士忌常常被認為是一種用裸麥(黑麥)製造的威士忌,但實際上加拿大威士忌是不折不扣的穀物威士忌——使用包括玉米、裸麥、裸麥芽與大麥芽等多種的穀物材料來製作。

幾乎所有的加拿大威士忌都屬於調和式威士忌,以連續式蒸餾製造出來的穀物威士忌做為主體,再以壺式蒸餾器製造出來的裸麥威士忌(Rye Whiskey)增添其風味與顏色。由於連續式蒸餾的威士忌酒通常都比較清淡,甚至很接近伏特加之類的白色烈酒,因此加拿大威士忌常號稱是「全世界最清淡的威士忌」。

加拿大威士忌在蒸餾完成後,需要裝入全新的美國白橡木桶或二手的波本橡木桶中陳年超過三年始得販售。有時酒廠會在將酒進行調和後放回橡木桶中繼續陳年,或甚至直接在新酒還未陳年之前就先調和。

加拿大威士忌的興起可以說是有其獨特的時代背景,事實上,造就加拿大威士忌大賣的推手並不是加拿大人,而是鄰國的美國。美國在1920年代施行了禁酒令,但國內對於烈酒的需求卻不降反增,僅隔一條國界的加拿大佔盡地利之便,廠商甚至針對便利攜帶偷藏開發出專用的威士忌包裝,以便讓人們得以沿著美加邊境大量將加拿大威士忌偷渡進入美國的領土。

然而在今天,加拿大威士忌之所以還能持續受到歡迎,卻絕非是只依賴這過往的歷史因素。使用連續式蒸餾相對之下比較穩定的產品純度,清淡溫和的口感,是加拿大威士忌比較常被推崇的特色。除此之外,加拿大威士忌是最適宜被用來調酒的威士忌(再一次是拜其清淡口味之賜),擁有非常豐富的調酒酒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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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尾酒

雞尾酒是一種混合飲料,一般含有一種或多種類型的蒸餾酒和香料,通常亦會加入其他如利口酒、水果、糖、蜂蜜、牛奶、奶油、冰塊或香料等原料。雞尾酒受到歡迎是在美國的禁酒令時期,主要是因為為了掩蓋私釀酒的味道,私營酒吧內的酒保會混合其他的原料,不論是含酒精或不含酒精的。現知最早的雞尾酒是以干邑為底的薩茲拉克酒(Sazerac),源自1850年代的紐奧良,比禁酒令時期早了有70年之久。

到了1970年代,雞尾酒主要會混琴酒、威士忌、蘭姆酒和少量的伏特加。1970年代之後,伏特加受歡迎的程度突然地增加。1980年代時,它已經是混合飲料必有的基底了。許多雞尾酒在傳統上是混琴酒的,如螺絲錐子和馬丁尼,但現在多以伏特加為基底。

碳酸飲料幾乎都是單獨地加入雞尾酒內,種類有蘇打水、通寧水和塞爾茲碳酸水。利口酒是雞尾酒的一般原料。

最早出現「雞尾酒」字樣的印刷品(由David Wondrich在2005年十月確定)是1803年4月28日出版的"The Farmer's Cabinet": "11. Drank a glass of cocktail--excellent for the head ... Call'd at the Doct's. found Burnham--he looked very wise--drank another glass of cocktail."

第兩早且在官方認可的印刷品中使用「雞尾酒」一詞的(也是最為人知的)是1806年5月13日版的Balance and Columbian Repository,紐約州哈德遜市的出版品,為什麼是雞尾酒提供瞭如下的答案: "雞尾酒是組合了任何類型的烈酒、砂糖、水和苦啤酒的刺激烈酒,粗俗的人稱它為bittered sling,並認為它是極佳的競選良藥,因為它會導致大膽和魯莽,同時使頭腦混亂。據說,對民主黨候選人亦有很大的用途:因為嚥下一杯雞尾酒的人會願意嚥下任何其他東西。" ("Cocktail is a stimulating liquor composed of spirits of any kind, sugar, water, and bitters--it is vulgarly called a bittered sling and is supposed to be an excellent electioneering potion, inasmuch as it renders the heart stout and bold, at the same time that it fuddles the head. It is said, also to be of great use to a Democratic candidate: because a person, having swallowed a glass of it, is ready to swallow anything else.")

第一份包含有雞尾酒處方的酒保指導,How to Mix Drinks; or, The Bon Vivant's Companion在1862年由Jerry Thomas負責出版,列了潘趣(Punches)、酸酒(Sours)、司令(Slings)、考比勒(Cobblers)、席拉布(Shrubs)、特迪(Toddies)、菲麗普(Flips)和許多其他種類的混合酒,總計十種和雞尾酒有關的飲酒處方。在手冊中指出了和其他飲品相區隔的關鍵原料,即苦啤酒,雖然在現今的雞尾酒處方中已不再復見。

在美國的禁酒令時期(1919年-1933年),當擁有酒清變成了非法時,雞尾酒在私營酒吧內仍然繼續被飲用。在那段期間,不只酒精品質遠低於過去所飲用的,連酒保應有的知識也大大地衰減。

雞尾酒的起源有多種傳說。較為可信的說法是1776年美國紐約一家酒館為了招攬顧客,用雞毛裝飾酒店。一日,當地一位紳士帶朋友來喝酒,微醉中喊女招待上一杯「雞尾」酒。女招待機智地倒了一杯幾種酒混合的飲料,為了不讓紳士醉倒,她加水沖淡了酒液,並隨手摘下一根雞毛貼在杯邊。紳士喝後覺得味道很好,便常來要雞尾酒喝。於是雞尾酒得以傳揚。另外一種說法是來自法語的coquetier,這是在19世紀初紐奧良的一種雞蛋酒的名稱。

特點

雞尾酒的特點是一年四季一般都加冰塊。配方有幾萬種,色彩、味道各不相同,常用的酒類有杜松子酒(Gin)、威士忌(Whisky、Whiskey)、白蘭地(Brandy)、特奎拉酒(Tequila)、朗姆酒(Rum)、利口酒(Liqueur)、苦艾酒(Vermouth)、伏特加(Vodka)、葡萄酒(Wine)、等;果汁類有橙汁、檸檬汁、姜汁等,汽水類有可樂、七喜、湯力水、蘇打水、乾薑水等,有時加入櫻桃、楊梅、橙片等裝飾。這種酒一般在 0~30度之間。

盛雞尾酒的杯子一般用較大的高腳玻璃杯。由於配置複雜,加之眾口難調,因此,即使在豐盛的雞尾酒會上,真正用雞尾酒的也很少見。佐酒的食物往往有花生、乳酪、炸馬鈴薯片、油炸蝦片,有時還配有三明治、小點心、小香腸等,多用牙籤取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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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尾類是品種最為繁多的雞尾酒類,一般用搖酒壺搖勻,放到雞尾酒杯(一種有高腳,上部是40度左右倒置的正圓錐體杯子)中飲用,有時不搖,加調酒棒自己攪拌。

吉布森(Gibson)
蚱蜢(Grasshopper)
日出特基拉(Taquila Sunrise)
傑克玫瑰(Jack Rose)
天堂(Paradise)
粉佳人(Pink Lady)
黑天鵝絨(Black Velvet)
蘭潟湖(Blue Lagoon)
白俄(White Russian)
莫斯科佬(Moscow Mule)
瑪格麗塔(Margerita)

雞尾酒列表

雞尾酒列表 雞尾酒的配方經常有變化,每年都有新的配方出現,如果新品種受到廣泛歡迎,就會保留下來,否則就要被淘汰,每個地方的調酒師都有自己拿手的配方品種,調酒師有時也經常向外地客人請教,以豐富自己的品種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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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酒師協會指定比賽雞尾酒

阿美利加諾(Americano)
畢恩畢(B&B)
血瑪麗(Blood Mary)
布朗克斯(Bronx)
德思威他(Dolce Vita)
乾冽玫瑰(Dry Rose)
佛妙 3(Formule 3)
金菲士(Gin Fizz)
金合義(Gin and it)
乾馬天尼(Dry Martini)
完美馬天尼(Medium or perfect Matini)
甜馬天尼(Sweet Matini)
尼格龍尼(Negroni)
古典雞尾酒(Old fashioned)
波菲利普(Porto Flip)
羅伯洛伊(Rob Roy)
蘇格蘭酸(Scotch sour)
螺絲刀(Screwdriver)
痛擊(Stinger)
湯姆可冷士(Tom Collins)
伏特加天尼(Vodkat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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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ktail類別

亞歷山大類是一種雞尾酒配方,這類的雞尾酒一般要加鮮奶油或奶油與牛奶的混合物,要用搖酒壺搖勻,放入雞尾酒杯飲用。(一種有高腳,上部是40度左右倒置的正圓錐體杯子)。

亞歷山大(Alexander)
咖啡亞歷山大(Coffee Alexander)
金酒亞歷山大(Gin Alexander)

霸克類是一種雞尾酒,這種雞尾酒一般要加鮮檸檬汁,用搖酒壺搖好,倒入海波杯(Highball 一種圓柱形杯,大約容積為300毫升),再加滿姜汁啤酒和冰塊飲用。

金霸克(Gin Buck)
白蘭地霸克(Brandy Buck)

可冷士類是一類雞尾酒,這種雞尾酒一般要加檸檬汁和糖粉,不搖,裝在已經放冰塊的坦布勒杯中(Tumbler 一種口略大底略小的圓柱杯,容積為250-300毫升),再加滿冰鎮蘇打水飲用。

蘭姆可冷士(Rum Collins)
波旁可冷士(Bourbon Collins)

考比勒類是一種雞尾酒,這種雞尾酒必須加碎冰,使其搖晃如同河中卵石(cobble)的聲音,主要有:

白蘭地考比勒(Brandy Cobbler)
香檳考比勒(Champagne Cabbler)
威士忌考比勒(Whisky Cabbler)

福贊類是一種雞尾酒,先在電動攪拌器中放入碎冰,配料後低速轉動10-20秒後,再一起倒入較淺的杯中飲用。

日落福贊(Frozen Sunset)
蘋果福贊(Frozen Apple)
白蘭地和波酒福贊(Frozen Brandy and Port)

菲麗普類是一類雞尾酒,要在配料中加入一個雞蛋黃,一起搖,搖後倒入雞尾酒杯,(一種有高腳,上部是40度左右倒置的正圓錐體杯子)。上面要撒少許肉豆蔻粉。

白蘭地菲麗普(Brandy Flip)
雪梨菲麗普(Sherry Flip)
苦艾酒菲麗普(Vermouth Flip)

戴茲類是一類雞尾酒,將配料用搖酒杯搖好,倒入預先加有冰塊的坦布勒杯中(Tumbler 一種口略大底略小的圓柱杯,容積為250-300毫升),加滿冰鎮蘇打水,再加上裝飾。

馨馨戴茲(Ching Ching Daisy)
金戴茲(Gin Daisy)
威士忌戴茲(Whisky Daisy)

蛋諾類是一類雞尾酒,要加雞蛋、糖粉和牛奶,一起用搖酒杯搖,倒入坦布勒杯(Tumbler 一種口略大底略小的圓柱杯,容積為250-300毫升),上面再撒上肉豆蔻粉。

白蘭地蛋諾(Brandy Egg Nog)
覆盆子蛋諾(Egg Nog Framboise)
波旁蛋諾(Bourbon Egg Nog)

潘趣類是一類雞尾酒,可能是最早出現的雞尾酒了,一般為多人飲用,在一種潘趣缸中(一種矮胖的缸,由此在英語中演變成形容矮胖的人也叫Punch)攪勻配料,每人用小潘趣酒杯裝盛飲用。

種植者潘趣(Plant's Punch)
蘋果白蘭地潘趣(Applejack Punch)
茶潘趣(Tea Punch)
威士忌潘趣(Whisky Punch)

德貴麗類是一種雞尾酒類,主要以蘭姆酒為主要配料,有各種德貴麗。德貴麗是1896年 由一位在古巴一個叫德貴麗的鐵礦工作的美國工程師Jennings S. Cox發明的。

德貴麗(Daiquiri)
菠蘿德貴麗(Pineapple Daiquiri)
桃德貴麗(Peach Daiqui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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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

氈酒(英文:Gin,荷文:Jenever),又稱為琴酒(台灣)或金酒(中國大陸),是一種以穀物為原料經發酵與蒸餾製造出的中性烈酒基底,增添以杜松子為主的多種藥材與香料調味後,所製造出來的一種西洋蒸餾酒。

由於氈酒的外文原名源自於它主要調味成分之一的杜松子(Juniper Berry),因此也經常被稱為杜松子酒,只不過需要注意並不是所有的氈酒都是以杜松子作為主要調味,例如較少見的黑刺李氈酒(Sloe Gin)就不適合以杜松子酒稱呼之。常用譯名之一的「琴」酒是英語「gin」字在上海話中的音譯,而「金」的譯法則起源於標準漢語的直譯。




一款頗具知名度的倫敦乾氈酒,與調出的琴湯力調酒


很多人都以為氈酒是英國人發明的,其實氈酒實源自荷蘭,如同許多現代烈酒的祖先一樣,它最早的用途是藥,而不是一種隨性的飲品。早在16世紀以前,這種酒就已少量的被製造作為藥物使用(其主要成分杜松子在傳統上就一直被當作利尿、解熱與治療痛風的藥材來使用),因此經常被認為是氈酒發明者的16世紀荷蘭病理學家法蘭西斯·西爾維烏斯博士(Dr. Franciscus Sylvius,又名Franz de la Bo&5;),實際上可能只是第一個白紙黑字寫下氈酒製造配方的人。在荷蘭萊登大學(Leiden)任教、身為當時人體循環系統與組織學權威的西爾維烏斯博士是為了製造做為藥物使用而發明氈酒的配方,但實際上真正讓氈酒商業化成為一種飲品的,卻另有其人。

氈酒真正被正式製造作為商業銷售用途的時間,很清楚地被紀錄著(這點比起起源不明的大部分酒類來說,可以說是異數)。與西爾維烏斯博士同時代的荷蘭人路卡斯·博斯(Lucas Bols)前瞻地看出這種配方在商業上的可能價值,而在原本的氈酒配方裡面加入了一些糖,製造出口味更甜、更容易被接受的氈酒。他在1575年時於荷蘭斯奇丹(Schiedam)建立的博斯酒廠(Bols),一直到今日仍然是荷蘭式杜松子酒的主要生產大廠,也是此種杜松子酒商業化生產的先驅。

剛開始的時候,氈酒被稱為「Genever」,這名字其實源自氈酒的主要調味原料、杜松子(Juniper Berry,來自拉丁文Juniperus,「給予青春」的意思)的荷蘭文拼法。它在荷蘭以外的地區被稱為Geneva,由於此名稱與瑞士大城日內瓦不謀而合,很多行經荷蘭發現氈酒這物品的英國船員與士兵誤以為氈酒來自瑞士。他們將氈酒的概念帶回英國,並將其名稱簡稱為較容易發音記憶的「Gin」,從此以後英國開始有少量的氈酒製造。

然而,真正讓氈酒在英國廣為流行的關鍵,卻是瑪莉女王的夫婿英王威廉三世(Williams III)。原本是荷蘭國王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不只本身就是氈酒的愛好者,他更因為當時英-荷聯合王國跟法國之間的戰爭,下令抵制法國進口的葡萄酒與白蘭地,並且開放使用英格蘭本土的穀物製造烈酒就可以得到免許權──這立法幾乎可說是為氈酒量身打造一個非常有利的環境,於是,英國自此躍昇為最重要的氈酒生產國,甚至較發源地的荷蘭更青出於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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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乾氈酒
倫敦乾氈酒(London Dry Gin)是今日氈酒銷售的主流,所謂的「Dry」是指酒類的風味偏向不甜的意思,而非真的很「乾」,這與甜味非常重的荷蘭氈酒差別很大。倫敦氈酒通常是使用穀物、甘蔗或糖蜜為原料製造出來的高蒸餾度白酒作為基酒,雖然各家蒸餾廠各有其特殊做法,但一些最高品質的品牌通常都會在基酒裡加入以杜松子為主,包括胡荽子、橙皮、香鳶尾根、黑醋栗樹皮等多樣化的植物性香料配方一起再蒸餾,至於這詳細的香料配方,則是各酒廠的商業機密或祖傳秘方,鮮少會讓外人知道的。

「倫敦氈酒」這名稱原則上是指一種酒的類種,而非產地標示,事實上現今仍在倫敦境內營運的蒸餾廠其實只有一家(James Burrough酒廠的著名品牌「Beefeater」)。而除了英格蘭外,在包括北美洲與澳洲在內的許多國家都有生產屬於此類氈酒的產品。然而,在某些國家(例如法國),他們嚴格規定只有英國生產的氈酒,才有資格冠上倫敦氈酒的名稱來銷售。

荷蘭氈酒
荷蘭氈酒(Dutch Gin)迄今為止一直維持著四百多年前初上市時的風味特性,一樣是以麥芽釀製、蒸餾出來的白色基酒為基礎添加多種植物性香料後再製而成,但荷蘭氈酒的口味非常甜,香料的氣味也非常重,通常只直接拿來加冰飲用,卻不大容易作為調酒的素材。

普利茅斯氈酒
普利茅斯氈酒(Plymouth Gin)是一種在英國西南港埠普利茅斯生產的氈酒。由於當初氈酒是海員由歐陸本土傳至英國,因此身為氈酒第一個上陸的重要海港,普利茅斯也擁有自己特殊風味的氈酒。相較於倫敦氈酒,源自於芳香氈酒(Aromatic Gin)的普利茅斯氈酒只使用帶有甜味的藥用植物作為素材,因此其杜松子的氣味並不似倫敦氈酒般明顯。與倫敦氈酒不同,普利茅斯氈酒嚴格規範必須在該城的範圍內製造才能掛上此名。

黑刺李氈酒
黑刺李氈酒(Sloe Gin)是一種主要調味不以杜松子為主,而是以黑刺李等植物作為調味香料的氈酒。

氈酒經常被喻為是雞尾酒的五大基酒之首(其他四種則是蘭姆酒,伏特加,威士忌與龍舌蘭酒),也因此以氈酒為材料的雞尾酒配方種類繁多,在此僅列出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配方。

Gin and Tonic(琴通寧)
Gin and Tonic是以氈酒為基礎的調酒裡面知名度最高的一種飲品。如同氈酒當初是被發明作為利尿劑使用的背景,Gin and Tonic的出現,其實也有一段醫學上的背景故事。

湯力水(Tonic)是一種以印度奎寧(Quinine,又名金雞納霜,一種由金雞納樹皮裡提煉而出的生物鹼,主要用途是解熱與對抗瘧疾)為原料所製造出來的藥劑,在帝國主義盛行的殖民時代,它經常被在熱帶地方作戰的歐洲士兵飲用以抵抗難纏的熱帶疾病。原本湯力水是一種非常苦澀、口味難以下嚥的藥品,但人們逐漸發現加入氈酒能讓湯力水變得較為可口易喝。這些在海外服役的英國士兵將這種氈酒加湯力的飲用方式帶回祖國,並且在之後的雞尾酒熱潮中逐漸將它變成一種適合上流社交場合的高雅飲品。

著名品牌列表

Beefeater(英人牌氈酒)- 英國服務業集團惠特貝瑞公司(Whitbread PLC)旗下氈酒品牌,創立於1820年,迄今唯一尚在倫敦生產的氈酒品牌。
Bombay Original
Bombay Sapphire(孟買藍寶石)- 獨立經營的著名新興英國氈酒品牌
Gilbey's
Gordon's(高登氈酒) - 英國酒業集團帝亞吉歐(Diageo)旗下氈酒品牌
Seagram's - 加拿大酒業集團西格拉姆(Seagram)旗下氈酒品牌
Tanqueray - 帝亞吉歐酒業集團旗下氈酒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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